起诉离婚一方在外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外地能不能起诉离婚
外地在特殊情形下也可以起诉离婚。当事人在我国起诉离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二、起诉离婚到哪里起诉
离婚诉讼的管辖法院,有很多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
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异地起诉离婚程序如何走?
异地起诉离婚程序:想离婚的一方应当准备起诉状和离婚应当准备或提交的证据,主要是能够双方之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一般是在被告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全文66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