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可为其聘用员工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驻京研发机构、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等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单位申请;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人。
办理工作居住证的流程
1、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向聘用单位提出办理工作居住证申请;
2、聘用单位在北京市的工作居住证的系统中注册,注册成功后使用单位注册的登陆名和密码进入本单位系统为员工注册。个人登录之后需要填写个人信息以及工作情况、教育情况、奖励情况、随往人员等,最后提交申请,单位向其所在区县人事局申请;
3、区县人事局审核合格报市人事局审批;
4、市人事局审批通过后由区县人事局制作证件反馈聘用单位,由聘用单位将证件交申请人。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四、着力加强驻京办事机构管理(十三)北京市政府要做好保留的地市级政府驻京办事机构的核准和年检工作,负责所有保留的驻京办事机构工作户口和工作居住证管理,研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为驻京办事机构在京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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