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一般有权利没收鱼竿。渔政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法律赋予了没收的权力。如果涉及违法或违反规定,行政执法部门是有处罚或者没收的权利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种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行政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权没收违法人员的非法财物,鱼竿若为违法钓鱼的直接作案工具,则钓鱼没收鱼竿是不违法的。
渔政怎么处理非法捕鱼
对于违法捕鱼情节较轻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捕鱼最轻处罚是罚款,严重的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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