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年限会有限制吗
遗产继承年限没有限制,但是如果发生继承纠纷的,受到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该时效从知道权利被侵犯时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条【继承开始后的通知】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二、遗产继承办理所需资料
遗产继承办理所需资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派出所、医院或火葬场的都有效)。
2.被继承人的财产的标的物证明(比如动财,应当拿上银行卡、股票、社保卡等资料;不动产则拿上土地使用证、房管证等资料)。
3.被继承人生前有无遗嘱,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的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有无养子女、继子女的情况的证明。
5.被继承人的父母关系证明。
6.放弃遗产人书写的《放弃遗产声明书》。
7.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
三、遗产继承的方式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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