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行新醉驾法规是什么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醉酒驾车的测试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2013年最新出台的酒后驾驶处罚规定,同2012年酒后驾驶处罚规定相同。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一句连小孩子都知道的话,但是,却依然有人把它当耳边风,吹吹就过了,从不放在心上。醉酒驾车属于违章行为。
酒后驾驶不仅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同时也是对他人的不付责任,很多车祸都是因为酒驾,同时有很多人为了逃避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选择肇事逃跑的方式,不仅仅不愿意承担起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要求,也让很多家庭负担加重。
醉驾对于社会的影响是较为恶劣的。所以对于有关的问题解决,不仅要注意有关的受害人问题,但是对于社会的作用,自己也要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一定的了解,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所以自己一旦涉嫌醉驾就应该积极的反思避免今后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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