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通常分为三种:1、第一种是专门针对大学生的分期购物平台,如趣分期、任分期等,部分还提供较低额度的现金提现。2、第二种是P2P贷款平台,用于大学生助学和创业,如投投贷、名校贷等。3、第三种三是阿里、京东、淘宝等传统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服务。
校园贷的危害
校园贷其实就是校园网贷,指大学生向一些网络贷款平台借钱的一种行为。对于网络贷款主要有4类,如:电商背景的电商平台、消费金融公司、P2P贷款平台(网贷平台)以及线下私贷。其中互联网贷款已是目前大学生群体主要贷款渠道。
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调查了全国252所高校近5万大学生,并撰写了《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研报告》。
其中调查显示,大学生在为了弥补资金所带来的短缺时,有8.77%的大学生会选择使用贷款来获取资金,其中网络贷款占比例百分之五十。
就在其网络贷款兴起时,随之而来的大学生跳楼自杀、裸条贷款等事件的曝光,让网络贷款的另一面也逐渐浮现。让更多的人看到了校园贷中所隐藏的危害。
其实很多大学生在接触贷款的第一步时,其实就已经入了网络贷款的“陷阱”。校园贷运用低利息
、便捷贷款等方式吸引大学生“上当受骗”。因为有些大学生对于物资的虚荣心,以及一些恶性习惯或者父母所提供的费用不能满足其需求,这就是导致学生转向校园贷获取资金的原因。这样很容易让放贷人利用“高利贷”来威胁恐吓学生还款,或者诈骗其保证金、抵押物等,甚至可能因为一些学生缺乏自制力导致过度消费,产生“利滚利”。严重的可能会给学生带来生命危险。
所以校园贷中诸多乱象的发生,特别是极端事件的出现,我国在2017年5月27日,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且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对于存量业务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退出时间表。
都只是按照一般的相关市场性金融行为来作为管理校园贷的方式。所以现在校园贷的危害依然存在在大家的身边。
然而如果有网络贷款平台所采用暴力等手段向大学生催收款的话,其应该及时向公安部门报警处理。而且,学校也应该采取一些措施,普及大学生一些基础的金融知识以及风险控制意识的教育。这样从而来预防校园贷所造成悲剧的发生。尽可能的避免校园贷危害的继续蔓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