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全国首个反家庭暴力案审理指导意见
时间:2023-06-07 08:01:16 3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昨日举行的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司法保护项目新闻发布会宣布,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通过《关于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进行全面保护。据悉,这是我国省级法院第一次就家庭暴力案件出台专门的指导意见。

再打老婆就拘留你!日前,岳麓区人民法院发出湖南首份反家暴人身保护令:禁止被告华阳(化名)威胁、殴打妻子张某从当初的忍气吞声,到今天的理直气壮,受暴妇女张某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据介绍,去年,岳麓区人民法院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的试点法院,在处理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时,率先尝试运用人身保护令对受害人进行人身保护,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年,长沙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增加了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长沙县等区(县)法院。

针对反家暴案件审理的具体问题,今年4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关于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据悉,这是我国省级法院第一次就家庭暴力案件出台专门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共21条,从7个方面对家庭家庭受害妇女的司法保护进行了积极探索。在立案环节中,为受害妇女口头起诉和减免诉讼费提供便利;在刑事审判中,重点对以暴制暴的妇女被告人规定从宽量刑、减刑和假释;在民事审判中,重点对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损害赔偿、子女抚养等事项,作出了有利于家庭暴力受害妇女的规定;在执行方面,通过采取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措施维护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在证据采信上,着力解决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取证难问题;在人身保护上,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受害妇女在诉讼过程中再度遭受家庭暴力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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