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没有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但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罪的罪名要领是什么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正确表述应为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其犯罪构成为:主体是自然人或单位;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侵犯的客体是有关国家网络安全的管理制度;客观上表现为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全文5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