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债权人,如果没有借条或者不慎遗失借条,当事人先不要急于到法院起诉,可以先私下与债务人沟通,双方确定一个还款周期和数额,要求债务人出具还款计划、还款协议等。这样,既可以取得将来主张权利的有力证据,又避免了贸然起诉,让对方知道没有借条或者借条遗失而赖账,丧失诉讼权利或者面临败诉的风险。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一、转账凭证可作立案证据
1、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债务人下落不明、失去联系的情况,使得债权人无法通过私下沟通的方式来补救,只得依靠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证据材料。”那么,没有借条、欠条等基本的证据,该如何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什么样的材料可作为立案的依据呢?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看,在立案登记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背景下,债权人仅提供银行转账凭证作为初步证据,就可以以民间借贷为由起诉债务人,要求其还款。
3、但立案成功并不代表仅凭立案阶段提供的证据材料就能够在诉讼中胜诉。
4、在没有借条、欠条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自行或者申请法院出具委托调查函的方式调取涉诉银行转账凭证作为立案材料和主要诉讼证据,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告抗辩转账并非双方有借贷关系,并提供了相应证据,那原告就应自己搜集证据来证明对方的确向自己借过钱。
全文6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