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无财产还钱,会如何办
1、向法院强制执行后,债务人仍无财产还钱的,执行申请人可以表示延期执行,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而执行申请人在将来任何时间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随时可以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法院怎样判定无力偿还
1、经过调查,无存款,无多的房子,无有价证卷等。
2、债务人在清偿债务后,依然无法完全清偿,法院的执行部门会依法调查债务人财务状况,包括其个人名下合法财产数量,是否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等等。
3、确定债务人或者义务人名下没有可执行财产(如必要生活费等财产属于不可执行财产),则可以确定债务人无财产可执行,进而可以认定其无能力执行偿还义务。
4、当然,就算法院认定后,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存在可执行财产时,依然可以向法院申请主张继续执行。
综上所述如果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只能中止执行,待其有财产时再回复执行。在此期间,申请执行人需要及时了解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一但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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