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是违法行为,要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需要有违法事实与证据。一般是要抓现行,但也不排事后犯(事后追究)的。不过事后追究警方取证是存在困难的,即使被卖淫女供出来了,违法行为人要咬定不承认,派出所就会存在证据不力的困难,无法处罚的。
违法行为人,对于违法行为在警方没有掌握有力证据时的抗辨行为或对抗行为,是公民的选择权或抗诉权。但要是卖淫女供认(指认)了,行为人也承认了,则会被坐实违法事实而受到处罚。
事后抓嫖只有转账记录
转账记录只能说明双方有经济往来,单凭转账记录并不能确定嫖娼的事实的,除非转账凭证上注明了转账用途,转账记录仅能证明有转账的行为,具体还是要靠其他证据,具体的处罚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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