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或户主想要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并凭借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将发放准迁证。当事人或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如果当事人想要迁移户籍,他们需要本人或户主,并凭借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手续。在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他们将获得准许落户迁入的准迁证。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城 市 间 迁 移 户 籍 需 要 哪 些 证 件 ?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城市间迁移户籍需要以下证件:
1. 身份证:申请人需要持有有效的中国居民身份证。
2. 户口簿:申请人需要持有本人户口簿。
3. 房屋产权证:申请人需要持有本人合法的房屋产权证。
4. 迁入地户籍证明:申请人需要持有拟迁入地的户籍证明。
5. 就业证明:申请人需要持有拟迁入地就业单位出具的证明。
6. 学生证:申请人需要持有拟迁入地学校出具的证明。
7. 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为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申请人需要提供配偶为本市户籍的结婚证。
8. 未成年人户口本:申请人需要提供未成年人户口本。
以上证件如材料不齐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安机关有权拒绝办理。
结语: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城市间迁移户籍需要持有有效的中国居民身份证、本人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拟迁入地户籍证明、就业证明、学生证、夫妻双方其中一方为本市户籍的证明、未成年人户口本等证件。如材料不齐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公安机关有权拒绝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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