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作为一种犯罪,应当由情节来确定其罪过的大小,而数额是确定情节轻重的重要标准。
一、销赃罪具体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销赃罪为我国刑法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其立案标准为:
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代为出售的行为。明知是犯罪所得,低价收买归己,或低价收买后高价卖出从中渔利,也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行为。如果双方事前通谋,则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严重隐瞒犯罪所得的量刑标准
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根据下列不同情形确定量刑起点:(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五千元或者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累计数额三千元,可在拘役三个月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十次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确定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根据犯罪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1)每增加一次犯罪,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2)情节一般的,每增加一万五千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3)情节严重的,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3.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为业的,可增加其准刑10%-30%。
三、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既遂的量刑标准
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既遂量刑的规定具体如下:
1、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3、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4、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5、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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