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后,应在六个月内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人民法院在收到案件后,应在六个月内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行 政 诉 讼 期 限 是 多 久 ?
根据《商标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商标行政诉讼的举证期限存在一定规定。首先,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向对方出示或者交换证据,并将交换证据的情况记录在卷。此外,人民法院对于证据较多或者复杂疑难的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在答辩期届满后、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当事人申请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因此,商标行政诉讼的举证期限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可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交换证据,当事人申请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
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后应在六个月内作出裁决,特殊情况下可延长,由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批准。审理上诉案件需在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特殊情况下可延长,由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批准。当事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若再审判决或裁定有明显错误,当事人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根据《商标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商标行政诉讼的举证期限存在一定规定。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0日内提交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法院可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交换证据,当事人申请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经法院准许,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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