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制执行的法院是哪个部门管
强制执行的法院是执行局部门管。人民法院也是行政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机关。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与方式,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宣判后被告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结果,法院就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行为。
二、法院强制执行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法院强制执行的收费标准是以下几点: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多长时间才能开始执行
强制执行程序启动后并无对执行期限的规定,要么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执行完毕,要么就执行终结。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终结有以下几种情形:
1.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5.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
6.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裁定宣告破产的;
7.人民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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