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办理土地证的流程是: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
3、初审合格的,发放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4、村委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5、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6、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7、房屋竣工后申请登记。
一、留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首先要看是否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需要相关单位报省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由省市下达用地指标。农民建房的用地指标一般由设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其他建设用地的用地指标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审批。涉及占用耕地的,需要履行补充耕地的义务。获得用地指标后,由县级国土部门负责办理具体的用地审批。农民建房由农户提出申请后,县国土局统一审核后报县政府批准。其他建设用地由县政府征收后通过招拍挂或者划拨提供给用地单位。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没有经过省市审批的建设用地属于违法用地
二、办理宅基地使用证需要哪些手续
宅基地使用证的办理需要村民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的给予发证。
三、洗车行业归哪个部门审批
洗车行业归运营部门审批。洗车场建设审批程序如下:1、申请人申请在县城区、公路沿线、各场镇建洗车场的,分别向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当地镇人民政府提交从事车辆清洗保洁服务申请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2、由牵头部门或单位对申请进行初审;3、初审通过后,由牵头部门或单位,会同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商局等部门统一规划选点;4、在县政务中心依法办理各类前置许可;5、洗车场建成后,由牵头部门或单位会同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商局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牵头部门或单位出具允许洗车场经营的批准文件;6、按规定向县工商局提交允许经营洗车场的批准文件和各类前置许可资料;7、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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