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住建部门实施,是属于行业管理的安全生产范畴。安监局是统筹管理各行业的综合管理部门。
工地施工过程出现安全事故应该先报告住建部门的安全监督机构,他们会根据事故的大小及性质作出直接处理或上报的决定的。
建筑工地安全事故赔偿
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造成死亡的赔偿
1、丧葬补助金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伤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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