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公司欠工程款的话,可以直接起诉挂靠方和原公司。具体而言,二者之间是存在相对应的连带责任的,而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实际施工人亦可以直接以发包人、承包人为共同被告主张权利。因此通过共同诉讼的方式来处理,可以更有效地确保债权的实现。
挂靠公司的车如何转让
挂靠公司的车的转让方式是通过车辆过户,过程是:
1.到车管所领取车辆过户申请表,协议书,填写过户申请表、协议书;
2.清理机动车违章记录,保证交易车辆在年审有效期内;
3.凭填写好的过户申请表,协议书、有关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正本到旧机动车交易点领取鉴定表;
4.车主带齐有关证件,到车管所办理车辆过户审批手续;
5.审批后,到市旧机动车交易点办理过户的交易手续;
6.凭办理过户的有关证件,到交警大队办理过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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