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构成案件有哪些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构成案件有:
1.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化妆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化妆品与人民群众的健康息息相关。犯罪对象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
2.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也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即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仍予以生产、销售。
二、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判多久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148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犯罪的,从重处罚。
三、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可以缓刑吗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满足条件的可以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或者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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