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逐出境不是主刑罚。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外国人还有一个驱逐出境)。驱逐出境适用情形有以下两种: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驱逐出境是永远不能回来吗
驱逐出境之后还是有可能回来的,只不过要到规定期限后,重新申请入境,并且经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之后才能入境。
关于驱逐出境的具体实施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持有的准予在我国居留的证件,一律收缴。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执行机关必须查验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
2、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的机票、车票、船票的费用由本人负担。本人负担不了的,也不属于按协议由我国单位提供旅费的,须由其本国使、领馆负责解决。对使、领馆拒绝承担费用的或者在华无使、领馆的,由我国政府承担;
3、负责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确定的期限立即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一条
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
外国人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处驱逐出境。
公安部的处罚决定为最终决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10年内不准入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全文68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