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1。开发商加盖公章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2。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原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信息登记》(原件)5。收入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房屋信息摘要或房地产登记信息摘要(原件及复印件)7。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8。缴存公积金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9。收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10。开发商加盖印章的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原件及复印件)12。交易房屋过户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3。婚姻证明原件14。购房首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5。委托扣款(还款)账户(原件及复印件)16。评估报告(原件)费用:不收费。
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有哪些?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
(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
(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
(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拆迁安置协议。
(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8)、测量分户平面图。
(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私章;填写的相关表格应按要求签字盖章。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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