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两者的性质不一样,不能相互取代。身份证是代表公民身份的证件,而居住证是公民外地居住登记的凭证,不能混合使用。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业务办理都需要提供身份证,虽然居住证不能当身份证用,但是能够证明公民的信息。
一、居住证明概述
对于居住证明办理,是需要到居住地有职权的社区或者派出所申请开具的,个人没有出具居住证明的能力。
公民若需要使用居住证明,可以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居住证(暂住证)等资料直接到居住地所属社区咨询开具居住证明。
居住证明并不由个人填写
公民在异地申请办理业务时候,会被要求提供个人居住证明,很多人误解居住证明是自己填写就好,其实居住证明是需要到居住地有职权办理居住登记和政策的机构出具的。
居住证明出具一般由居住地社区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出具,若所在社区不具备居住证明出具职权则需要到所属派出所申请办理,相关部门都是有居住证明出具的统一格式只需要核对公民资料并由办理人员填写则可。
居住证明办理只需要提交资料申请
对于居住证明的办理,一般只需要当事人带上当地要求的资料前往就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明了,以贵州省发布的《峨岭街道峨岭村居住证明办理》作为参考,可以了解到居住证明办理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办理:
1、本人户口簿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暂住证(居住证)原件与复印件。
注:若当事人在居住地没有办理居住登记的,在申请办理居住证明时候则还需要提供房屋资料(房主身份证,房屋房产证等)才可以申请办理居住证明。
居住证明所含信息
居住证明,主要用于证明公民相关居住信息,因此一般包含当事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信息等,具体格式以当地居住证明出具机构为准。
因此,对于个人居住证明公民只需要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当地需要的资料到相关部门就只可以申请了,无需本人考虑如何写居住证明。
二、居住证续办需要的材料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1、需要申请通知单
2、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清单(提供一年缴费记录,就近六个月无补交记录)
5、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注:公民身份证出现地址、姓名变更需要开具户籍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还需要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
三、警察查身份证能查出什么
一般来说警察查身份证只能是查出相关的个人信息。但是有相关的权限的警察还可以查出身份证对于的居民是否有违法记录等。公民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报出正确身份信息,除身份证之外,可以出示驾驶证、护照、工作证、居住证等相关证件,证明身份,如果实在什么证件都没带,能说出身份证号码,或者说出详细信息都是可以的。警察在查验身份时会使用警务通,公民信息可以随时查验,说出正确的名字、工作单位甚至户籍等信息都可以查出身份,并不一定非要出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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