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抚恤金能否定期发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军人抚恤金由按规定颁发伤残证明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支付,一般定期支付。第二十二条自伤残等级核定后第二个月起,发给伤残证明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发给抚恤金。转移残疾人养老关系的,当年由迁出地军队或者民政部门支付,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政部门按照当地标准支付。第23条在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居住在中国不同地方(不发给养老金的地方)的残疾人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或出国定居的残疾人;可以委托他人领取残疾抚恤金,也可以委托民政部门邮寄给本人,或者存入本人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费用由本人承担。依亲抚恤金的具体计算标准。配偶每月可以得到雇员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的职工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因工死亡职工的配偶应当年满60周岁或者55周岁。计算公式如下:
供养亲属抚恤金补偿额=因工伤死亡职工工资(元/月)×40%
2。其他亲属每月可领取员工工资的30%。其他亲属,是指因工伤死亡的职工亲属的子女、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孙女、兄弟姐妹。其他亲属申请领取抚恤金的条件是:(1)因工死亡的职工提供的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3)因工死亡职工的子女不满18周岁;因工死亡职工的父母已经死亡,外公、外公年满60周岁,外婆、外婆年满55周岁;因工伤死亡的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孙子、外孙未满18周岁的;因工伤死亡的职工父母已经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不满18周岁的。计算公式如下:
供养亲属抚恤金补偿额=因工伤死亡职工工资(元/月)×30%
3。因工伤死亡的职工配偶是丧偶老人的,其家属的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计算公式如下:
供养亲属抚恤金补偿额=因工伤死亡职工工资×50%
4。因工伤死亡的职工的父母、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为孤儿的,或者其子女、孙子、孙女、兄弟姐妹为孤儿的,供养亲属的月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和0%。
计算公式为:
供养亲属抚恤金补偿金额=工伤死亡职工工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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