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文书方式有以下几种:
1、依照国际条约约定方式送达。
2、外交途径送达。
3、驻外使领馆送达。
4、向被告委托的代理人送达。
5、向被告委托的相关机构送达。
6、传真等方式送达。
7、公告送达。
一、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有哪些
法律文书送达方式:一、直接送达直接送达,是指由人民法院的送达人员将须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他的同住成年家属、代收人、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式。二、留置送达留置送达,是指在向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送交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时,受送达人或有资格接受送达的人拒绝签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留放在受送达人住所的送达方式。三、委托送达委托送达,是指受诉法院直接送达确有困难,而委托其他法院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四、邮寄送达邮寄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通过邮局以挂号信的方式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或法律文书邮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五、转交送达转交送达,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基于受送达人的有关情况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交有关机关、单位转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六、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受诉法院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采取上述方法均无法送达时,而将需送达的诉讼文书、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后果的送达方式。
二、起诉离婚一方在国外怎么办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诉讼离婚,如果原告一方在国外,可以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公证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在国外,首先要解决的就是送达问题,原告要向法院提供对方在国外具体的地址和联系电话,法官询问对方意见,了解他是否同意离婚,能否回国亲自参加诉讼还是准备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以及根据起诉书中的内容,了解他对财产和子女问题的意见。如果被告不能回国,则需要告知其办理相关委托代理手续由其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如果在国外的一方联系不上,或者原告也不知道具体地址,那会非常麻烦,法院需要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外交途径也无法送达诉讼文书的,则需要进行公告送达,然后由法院缺席审理。
三、涉外离婚诉讼法律文书如何送达
涉外离婚诉讼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有:当事人在我国境内有居所的,可以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对在我国境内无居所的,可以通过外交途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等送达;实在无法送达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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