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房抵押贷款,首先要明确以下几点:1、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抵押评估价值或购买价值的70%。2、以住房作抵押的,抵押物的已使用年限不能超过15年;以门头房作抵押的,抵押物的已使用年限不能超过20年。3、贷款期限在一年内(包括一年),到期后一次偿还本金的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按月偿还本金。那么,如果名义房地产还没有还清贷款,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吗?处理过程是怎样的呢?首先,如果你能一次性偿还剩余贷款,最好偿还。其次,估算房屋的评估价以及自己实际需要的资金。根据银行目前的政策,一般情况下,满五年的住宅,可以达到评估价的6成左右,不满五年的住宅可以贷到评估价的5、5成-6成,同时需要看客户具体的资质,如果客户还款能力较强,也可以贷到6成。第三,根据房地产情况,预计贷款额后,可以先进行银行审查,银行审查通过确定贷款额后再进行偿还。最后,重新做抵押,抵押登记之后银行就能放款了。
银行抵押贷款流程
银行抵押贷款流程:
1.申请人准备好需要的资料,前往贷款银行填写申请表,并递交相关资料。
2.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并开具评估报告。
3.贷款银行根据评估报告和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贷款银行和申请人签订贷款相关合同。
5.借款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6.所有手续办好以后,贷款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时还款。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抵押的房产外,我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房产一般都可以用于抵押。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
(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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