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该债务可根据夫妻离婚的方式,对债务的约定以及有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或双方来承担。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或者对共同债务未作明确约定,那么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俩共同负担。
一、离婚前的经营债务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前夫妻共同的经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夫妻离婚债务怎么划分?
夫妻离婚后债务的划分;
1、共同债务;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个人债务;男女一方婚前的个人债务以及一方在婚后所负的、与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应由本人负责清偿。按照双方约定由个人清偿的债务,也由本人偿还。
三、妻子生前欠债怎么办?
通常情况下,妻子去世后,如果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就需要用夫妻的共同财产来进行清偿,男方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是还没有到期的债务,夫妻约定是由其中一方负担的,那么就属于该方的个人债务。但是,如果是想通过该约定逃避债务的,那么约定无效,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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