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共犯如何认定处罚情节有哪些
时间:2023-07-25 14:43:36 10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贪污罪的共犯的认定为:

1、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

2、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3、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

处罚情节: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罪如何认定的?

(一)贪污罪的罪与非罪

1、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5千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对于行为人贪污的数额达到5千元的,无论其情节如何,均构成贪污罪;而对于贪污的数额尚未达到5千元的,一般应视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

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的贪污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贪污情节较轻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一般贪污违法行为。如果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贪污情节较重时,对该贪污行为就应认定为贪污罪。

(二)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征。其中,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已非法占有了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的财物。如果已实际非法占有了,即视为既遂。

2、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结果。其中,衡量造成了客观危害结果的标准:一是贪污数额实际上已达到5千元;二是贪污数额虽然实际上尚未达到5千元,但客观上存在贪污情节较重的事实。

对于符合上述两方面的贪污行为,就可以认定为贪污罪既遂。

综合上面所说的,贪污罪就是属于利用自己的职权而非法占有他人的钱财,对于此行为完全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一般只要造成的数额较大的,那么就会承担刑事的责任,轻者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对于比较严重的那么是可以高达无期徒刑的。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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