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与帮助他人伪造证据罪的区别:
1、前罪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犯罪人的刑事追诉和刑罚执行的正常活动,后罪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
2、前罪的对象必须为已经实施了犯罪的人,后罪对象限于当事人,既可以是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也可以是其他案件中的当事人。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法定量刑标准是: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的规定,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以罚款。司法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种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第三款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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