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合伙可以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退伙后的债务承担责任不同,具体如下:1.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人退伙之后对债务是否有责任
合伙人退伙之后,如果债务是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而发生,那么应当承担责任,且为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三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五十四条规定,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三条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全文4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