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解决合同纠纷的有效途径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其中和解和调解,一般会由合同当事人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调解协议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这两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可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速度快,节约诉讼成本。缺点在于如果双方所签订的调解协议一般没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全靠当事人的自觉履行。一旦发生一方不肯履行的情形,还是要通过诉讼或仲裁的途径解决。诉讼和仲裁是在双方当事人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法作出判决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情形。优点是判决一旦生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缺点是过程较长,而且要支付诉讼成本。因此,在这里建议大家,发生合同纠纷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律师的专业意见,作出对自己最有利的处理方式。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方法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1)因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纠纷的处理
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由他人代签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代签的原因,并审查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对内容合法的,责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对内容不合法的,应宣布合同无效。
对于芝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用人单位误解而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对用人单位查明事实真相后,对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应当予以维持。
对于不符合合法有条件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宣布劳动合同无效,然后视违法程度责成任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订立方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分别情况作出处理。内容合法,只是订立方式不合法后般应认定合同有效,并督促双方补签劳动合;内容和订立方式均不合法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并按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2)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行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对于不履行劳动合同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搞清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原因,对用人单位无过错的,督促劳动者依照有关规定寻求合理的解决办法;对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在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同时,可以裁定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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