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随意辱骂他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
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
二、暴力讨债什么情况下构成寻衅滋事
暴力讨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规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中: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般从以下四个方面判断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
(一)客体是公共秩序;
(二)客观表现为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等行为;
(三)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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