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导游证年审条件和标准
持有导游证的人员导游证必须经过年审。年审采取考评的方式进行,考评的内容应包括: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扣分标准参照国家旅游局发布《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等。考评等级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一次扣分达到10分,不予通过年审。
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暂缓通过年审。
一次被扣8分的,全行业通报。
一次被扣6分的,警告批评。
暂缓通过年审的,通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
二、导游证年审所需的相关资料
具体资料如下:
1、一寸照片一张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导游资格证复印件,
4、导游IC卡复印件
5、挂靠协议复印件(有章的那一页就可以了)
6、体检(外地体检(半年以内)、健康证(一年以内)圴可,需原件,主要项目是传染病体检(乙肝五项)
三、导游证年审程序
1、每年参加旅游行政部门组织的不低于56小时的业务培训;
2、参加并通过相应的年审考核;
3、导游证挂靠在旅行社(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能提供一年以上三险缴纳证明)或当地旅游协会导游分会(持有当年会员证);
4、携带挂靠单位证明(旅行社劳动合同及三险证明或导游分会会员证)、导游员资格证书原件、导游证IC卡,出示挂靠单位证明、在资格证书上盖本年度年审印章,导游证IC卡提交导游管理服务中心待审;
5、在指定时间内领回通过年审的导游证IC卡;
6、逾期未办理导游证年审手续或未在指定时间内领取导游证的,按当年年审不予通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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