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向公司借款,无论是否为法人,都应有正当理由和按时归还。如果法人或者股东借款长期不还,就有抽逃注册资金的嫌疑。国家税务总局曾经发文规定:“个人投资者在纳税年度内从其投资企业贷款,纳税年度终止后既不归还也不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由此可见,虽然往往公司法人是作为公司的老板,但公司却不是老板的小金库。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具有独立主体资格,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法人如果是公司投资者,不能向公司长期借款而不归还,否则就可能构成抽逃公司资金,造成公司与个人的人格混同,但如果是临时贷款、利润分配等特殊情况,法律并不完全禁止,但建议法人向公司借款,需按照公司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并依法做账。
一、公司老板是否可以用公司的钱
公司老板不可以随意用公司的钱。
因为公司属于独立法人机构的,公司的钱是法人机构的,而不是法人或者股东自己的。为保护公司债权人、员工和其它股东的利益,公司老板也是不能随意使用公司的费用的。
公司老板使用公司资金可造成的法律后果:
1、涉嫌偷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老板从企业借钱一年不还,而又没有用于生产的,视同公司给老板的分红,要按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涉嫌抽逃出资,老板随意借用公司资金,使企业资金减少,偿债能力降低,涉嫌抽逃出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处抽逃出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五的处罚;
3、涉嫌构成挪用侵占公司资产罪。
二、怎样交公司分红所得税
如果是个人独资企业的股东,个人按经营所得缴税,税率5%——35%不等,税目就是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个人股东收到的分红按20%缴个税,税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转让股权按20%缴个税,税目是财产转让所得。
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只有在分红时,才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现在实行的是减按10%征收。被投资企业是扣缴义务人。公司的法人股东,按照所得税税率的差额补交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但个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可以减半征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第一条规定,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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