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骗取投资款是否构成诈骗
1、骗取投资款是否构成诈骗骗取投资款时,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和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骗取投资款的行为的,构成诈骗。如果主观上没有诈骗故意,也没有非法占有,骗取投资不还的目的的,不够构成诈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犯罪行为地的认定
犯罪行为的发生地包括犯罪的预备地、实行地和结果地。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表明,在确定地区管辖的管辖法院时,首先考虑的应是犯罪地的人民法院。这是因为:
1、犯罪地是犯罪证据最多的地方,由犯罪地人民法院审理,便于人民法院就地调查、核实证据,正确、及时地处理案件;
2、犯罪地往往是被害人、证人等所在地,便于人民法院就近传唤和通知他们参加诉讼,也便于这些人参与诉讼活动;
3、犯罪地群众最关心本地发生的案件的处理,由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便于当地群众旁听,也便于结合案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全文5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