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的刑事责任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成立条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
2、行为人实施了抢夺国家机关的公文的行为。
3、行为人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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