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抢夺公私财物罪的数额大小有明确的划分。当其抢夺的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在500元至2000元之间时,将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当其抢夺的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时,将被认定为“数额巨大”;当其抢夺的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在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时,将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广西抢夺罪的立案标准,犯有抢夺公私财物罪,当其抢夺的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在500元至2000元之间时,将被认定为“数额较大”;当其抢夺的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时,将被认定为“数额巨大”;当其抢夺的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在3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时,将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广西抢夺罪数额大小判断
广西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强取、抢夺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广西抢夺罪数额大小判断如下:
1. 数额较大:指抢夺财物的价值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或者数量在10件以上、50件以下。
2. 数额巨大:指抢夺财物的价值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或者数量在50件以上、200件以下。
3. 数额特别巨大:指抢夺财物的价值在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或者数量在200件以上、1000件以下。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广西抢夺罪的数额达到上述标准,则将面临相应的刑罚。因此,我们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进行任何违法抢夺行为,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广西抢夺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其数额大小判断标准已经被明确列出。如果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将会面临相应的刑罚。因此,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不进行任何违法抢夺行为,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全文9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