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经济纠纷诉讼费的收取方式:
1、若涉及的经济纠纷标的额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纳入离婚案件诉讼费用,不另行缴纳且离婚诉讼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2、若涉及的经济纠纷标的额总额超过20万元的,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经济纠纷共同财产如何确定
离婚经济纠纷中,夫妻共同财产可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创办企业所获得的经营收益、出版文章、发明专利等获得的知识产权收益、购买股票、基金等投资所获得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全文4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