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黄无非三种形式,一是文字的(包括电子文字信息),二是影像的,三是声音的。公安对涉黄交易认定标准为: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如果是男女朋友关系,在不涉及金钱交易的情况下,无权处罚。
涉黄的刑事处罚标准是什么
(1)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卖淫、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强奸后迫使卖淫、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孩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以上规定定罪处罚。
公安机关在拘留涉黄人员的时候,绝对不可能没有任何的法律凭证,如果是治安拘留的话,那也有治安拘留决定书,如果是刑事拘留的,有刑事拘留决定书。至于说算什么,刑事拘留就算犯罪,治安拘留就算一般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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