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合同条款订立的要求是:格式合同是预先订立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附条件合同条款的条件是什么
附条件合同条款的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未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当事人不确定条件是否会在未来实现。以未来必须发生的事实为条件的,视条件为期限;以未来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为条件的,视为合同无效;
(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不是法定的。合同约定法定条件的,视为无附条件;
(4)条件必须合法。以非法事实为条件的,认定合同无效;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如果两者相互矛盾,说明行为人的意思是不真实的,合同不成立。
附条件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条件,以条件成就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除的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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