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地基层武装部进行兵役登记,男兵报名时间有所延长。初次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需到通知书指定的地点参加,并接受兵役机关组织的身体目测、政治初审和年龄、文化初核。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每年需到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参加复审。适龄公民兵役登记后,如就学、就业、户籍发生变动,应及时到乡镇、街道武装部办理兵役登记转移手续。
在当地基层武装部进行兵役登记,每年的时间跨度为1月1日至6月30日。有些地方会延长至8月5日,可咨询当地基层人民武装部。(1)应征报名时间:4月10日至8月5日,男兵报名时间延长,未及时报名的仍可通过系统继续报名。(2)初次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应根据兵役登记通告的要求,凭《兵役登记通知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通知书指定的地点参加兵役登记,接受兵役机关组织的身体目测、政治初审和年龄、文化初核。(3)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每年应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依法参加复审;(4)适龄公民兵役登记后,因就学、就业、户籍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到乡镇、街道武装部办理兵役登记转移手续。
兵役登记地点
根据我国《兵役法》的规定,所有年满18周岁且未满35周岁的男性公民,均需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登记的目的是了解适龄青年身体状况,确定应征对象,并依法履行服兵役的义务。
兵役登记是公民履行服兵役义务的基础,是维护国家安全和保卫祖国荣誉的重要举措。根据《兵役法》的规定,兵役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登记地点应当设在乡镇(街道)。因此,所有适龄男性公民应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
兵役登记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是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祖国荣誉的必要措施。适龄男性公民应当认真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确保国家能够根据需要动员适龄青年入伍,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保卫祖国荣誉作出自己的贡献。
兵役登记是公民履行服兵役义务的基础,是维护国家安全和保卫祖国荣誉的重要举措。根据《兵役法》的规定,兵役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登记地点应当设在乡镇(街道)。因此,所有适龄男性公民应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登记。适龄男性公民应当认真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确保国家能够根据需要动员适龄青年入伍,为维护国家安全和保卫祖国荣誉作出自己的贡献。
《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一条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