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兵结婚年龄的规定
当兵结婚年龄和普通公民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是一致的,没有什么限制,满足法定结婚年龄就可以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做出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但是一般部队都提倡和鼓励晚婚,即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
二、当兵结婚的申请程序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要盖公章,一般要盖三至四个。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需要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需要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结婚介绍信和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三、当兵婚假规定
我国法律对婚假的规定是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享有3天婚假。晚婚的军人,除享有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即可以享受10天婚假。以上就是当兵结婚年龄的规定,准备结婚的军人们一定要提前了解这些消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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