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手续必须到登记的地方吗
时间:2023-03-13 05:40:28 11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离婚不一定要去领证的地方。协议离婚,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一、外地人离婚必须回老家么

协议离婚,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带本人身分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二、港澳台人与国外人办理离婚手续有什么条件

一、办理机构:

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二、办理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3、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三、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

(一)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二)华侨、外国人,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四、办理程序步骤:

1、出示证件;

2、填写《离婚协议书》;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4、审查;

5、发证。

三、双方都同意离婚怎么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应由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并带上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办理离婚登记的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的,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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