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措施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能力罚、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和限期出境、驱逐出境。但是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附加适用的治安处罚措施。
一、驱逐出境方法
驱逐出境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附加适用,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二、十年驱逐出境的具体规定
判处十年有期徒刑附加驱除出境就是指在监狱服刑十年完毕后,将其驱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的刑种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拘役,管制。附加刑包括:驱逐出境,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共计九项。驱逐出境作为一种刑罚方法,只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而不适用于犯罪的本国人,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性质。
三、拘留3天属于什么拘留
拘留三天是治安管理处罚,并不涉及刑事拘留,故也没有犯罪。《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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