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能提起反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法律给予原告起诉的权利,同时给予被告答辩和反诉的权利。在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紧紧围绕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得超出判决请求。在离婚诉讼中,被告经常提出被告请求以外的请求。比如原告只要求离婚,没有要求财产和子女抚养,被告在诉讼中要求财产和子女抚养;原告只要求一部分财产,没有要求另一部分,被告要求;原告要求分割债权,被告要求分担债务,被告要求分担债务等。离婚诉讼是夫妻一方以解除婚姻关系为诉讼目的,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离婚诉讼必然导致离婚关系与婚姻关系的结婚关系。
离婚案件能不能申请再审
关于离婚诉讼案件能否申请再审应分两个方面看:
(1)对于已经生效的准予离婚的判决,因为婚姻关系是一种人身关系。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只要发生法律效力,基于夫妻关系所产生的权利义务随之消失。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2)当事人可以就离婚案件中已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辛伟克与张晓杰抚养子女纠纷案可否进行再审的复函》的规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争议也可以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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