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逾期未偿还不会坐牢,但如果欠信用卡的行为被认定为“恶意透支”,则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若持卡人恶意透支,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将判决违约方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务,并支付所产生的利息、滞纳金和违约金。
欠信用卡逾期三个月,会不会坐牢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欠信用卡未偿还,产生的是民事纠纷,无需坐牢
如果信用卡欠款逾期未偿还,将被视为产生民间借贷纠纷或金融纠纷。在这种情况下,违约方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而坐牢(即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是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不过,是否需要坐牢取决于具体情况。
信用卡欠款,逾期未偿还,一般不违反刑法的规定,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信用卡欠款逾期未偿还的,人民法院将判决违约方,即持卡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债务,并支付所产生的利息,以及约定的还款违约金或滞纳金。人民法院不会判决逾期未还款的信用卡持卡人坐牢。
二、欠信用卡不偿还,被认定为恶意透支的,是犯罪行为,可能要坐牢
若欠信用卡的行为被认定为“恶意透支”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1、恶意透支的认定
(1)持卡人需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2)超过规定限额
“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3)经发卡行催收仍不归还
在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后进行;
催收应当采用能够确认持卡人收悉的方式,但持卡人故意逃避催收的除外;
两次催收至少间隔三十日;
符合催收的有关规定或者约定。
2、信用卡诈骗罪的量刑
(1)量刑范围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量刑起点
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3)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信用卡透支不还款,会构成哪种犯罪?
信用卡透支不还款,会构成哪种犯罪?
信用卡透支是一种常见的消费行为,但也可能引发一系列问题。如果信用卡透支后不及时还款,则会产生高额的利息和费用,甚至可能影响个人信用记录。那么,这种行为会构成哪种犯罪呢?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信用卡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情形。具体来说,如果持卡人以欺骗手段使用信用卡透支,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等方法进行透支,并且经发卡机构催收后仍不归还,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透支也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如信用卡恶意透支罪、信用卡非法使用罪等。具体罪责的认定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
为了避免信用卡透支不还款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建议持卡人尽快归还透支的款项,并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透支利息和费用。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
信用卡逾期三个月可能会产生民事纠纷或金融纠纷,但一般不会违反刑法的规定,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而恶意透支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信用卡欠款逾期未偿还的,人民法院将判决违约方偿还债务并支付利息、违约金等,而无需坐牢。但如果欠信用卡的行为被认定为“恶意透支”,则可能需要坐牢。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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