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交通事故赔偿需要调解书吗
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的构成工伤。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认定过程中,是需要申请人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判定书,所以是不能私了的,私了没有报案,交警部门不是会开具责任判定书的。所以员工可以再次报案,报案之后由交警部门开具责任判定书即可。
二、无过错责任也应当适用过失相抵原则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适用过失相抵原则的意义
在以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的同时,还必须以过失相抵原则和优者危险负担原则作为补充,来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所谓过失相抵,也称受害人自己过失,指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扩大,自己也有过错。此时,可以减轻或免除侵害人的赔偿责任。关于过失相抵,各国都有类似的制度。在德国、法国又被称为双方的过失。美国的比较过失制度,是在损害赔偿之诉中,将原告的过失与被告的过失加以比较,以减少被告应承担的赔偿份额。
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归责原则还适用优者危险负担的原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具有完全过错,机动车一方无过错,依优者危险负担的原则,机动车一方不能免责,可适用过失相抵原则。需要强调的是受害人不是故意行为。即与上述免责情况的区别在于是否是故意行为。优者危险负担原则,又称优者赔偿原则、优者承担原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一个新的原则。所谓优者危险负担,是指在受害人具有过失的情况下,考虑到双方对道路交通法规注意义务的轻重,按机动车辆危险性的大小以及对危险回避的能力优劣程度,分配交通事故的损害后果。机动车要比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优;车辆间则以增减速、控制力及量小径回转能力等性能上较好的汽车为优,或者就速度、硬度、重量、大小等对他人汽车危险性较多的汽车为优,由优者来负担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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