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最高法院作出批复,同意指定江苏南通海安法院审理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这是南通市第二家拥有知识产权纠纷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近年来,海安注重自主科技创新,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先后获全国科技进步示范县、全省首批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县等称号。高新技术产值占全县规模以上企业产值的比例超过了36%。全县注册商标2592件,拥有国家驰名商标4件,是国家商标局统计的“商标注册数量百强县”。
与知识产权保有量相对应,海安知识产权纠纷数量也呈多发态势。近三年,海安县科技局、工商局、质监局和文广新局处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近400件。
海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要求海安法院积极争取知识产权纠纷管辖权。在南通市2010年人代会上,海安籍市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请求知识产权审判管辖权的提案,受到南通中院领导的高度重视。
海安法院通过调研后认为,海安自主知识产权及科技新水平全市领先、全省先进,知识产权的案发量足以支撑独立审判机构设立,法官队伍具备知识产权审判能力。为此,海安法院向上级法院请示,申请知识产权纠纷一审管辖权。
据悉,截至去年底,全国2800多家基层法院中,仅有101家基层法院具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记者陈坚,通讯员王小燕、钱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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