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扣押,停车费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根据相关规定,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私自扣押他人车辆怎么处理
一、私自扣押他人车辆怎么处理
1、私自扣押他人车辆可以报警处理。私自扣押他人车辆,属于违法行为,被扣押车辆的所有权人,可以报警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二、自然人可以扣押他人事故车辆吗
自然人不可以扣押他人事故车辆。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自行处理,但大部分情况还是需要由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无论是自行协商处理还是由交警部门解决,当事人之间没有自行采取任何措施的权利。因此,对于肇事车辆,受害人不能私自扣押,否则就是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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