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有什么区别?商业秘密是企业、事业单位所掌握的技术或信息,保密协议要求这些技术秘密和商业信息不得泄露;竞业禁止是竞业禁止的目的在相关核心人员的固有技能方面,竞业禁止协议防止了这些技术秘密和商业信息的泄露,唯一的办法就是相关技能被竞争对手或现有所有者在非公司场所使用,从而降低公司的竞争力,也就是说,加大外部竞争压力。商业秘密原则上属于法定附随义务。只要与员工明确约定商业秘密的范围,就应遵守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不需要赔偿,就像普通销售合同中双方需要保守秘密的共同条款一样;竞业禁止属于约定义务,这就限制了员工离职后的自由选择工作的权利,特别是在分工更加细化的今天,禁止同一行业往往会影响到员工未来的收入,这也是为什么法律法规要求在达成一致时必须有补偿的原因。
第三,在签订员工的相关安排方面,可以根据员工的需要与所有员工签订保密协议;而竞争协议只能与相关核心人员签订,只有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能签订。如果有必要的话,就不签了,因为如果和大家都签的话,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时,会影响对竞争协议效力的解释;其次,对公司的赔偿成本太高。第四,在期限上,商业秘密没有保存期限,即任何时候都不能泄露本单位的秘密;禁止商业竞争由于涉及个人利益和社会生产力,一般受到法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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