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日起,郑州市城镇职工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将启用新的缴费基数。郑州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2013缴费年度缴费标准确定,参保者当年最多缴费24888元、最少缴费4977.6元。
在2013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期间,本缴费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将按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200%、300%五档进行保底、封顶确定,参保者可在区间自由申报缴费基数。
由于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照郑州市2012年全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1480元的标准计算,2013缴费年度期间,全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五档缴费标准分别为:
第一档,每月414.8元、全年4977.6元;
第二档,每月553.07元、全年6636.84元;
第三档,每月691.33元、全年8296元;
第四档,每月1382.67元、全年16592元;最高档,每月2074元,全年248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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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二者实行的不同制度,被舆论广泛称为养老“双轨制”,两者待遇差距巨大,是一种歧视性的制度,在我国已经持续20年。
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的法规政策强制建立和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企业和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退休职工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也称“退休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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